关于举办中华诗文朗诵比赛的通知
各班团支部:
为创建全国一流技师学院,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,推动校园文化建设,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,展示同学们的才艺风采,营造积极向上、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。院团委将于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举办中华诗文朗诵比赛。现就比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传颂中华经典,弘扬中华文化
二、参赛办法
(一)参赛对象:全体在校学生
(二)参赛形式:以诵读为主,可以个人诵读、集体诵读(组合人数不超过5人),各班参赛人数不限。鼓励编排对诵、集体朗诵、配乐朗诵等艺术表演形式。
(三)参赛诗词:要求内容积极健康向上,体现我院技校生良好的精神风貌。
(四)参赛要求:
1.紧扣主题,以诗词歌赋或者自创作品参赛均可,请选手自行选择朗诵篇目;
2. 初赛清诵(稿件可节选),决赛请自备背景音乐;
3.尊重评委,尊重比赛规则,服从比赛中的各项安排;
4.凡上报篇目后,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参赛曲目;
5. 请参赛选手注意自己的着装,需着校服或正装参赛,仪表大方得体。
三、比赛环节
比赛分初赛、决赛进行,初赛可节选稿件,每人清诵2分钟,由评委老师打分,按总分评选出优秀选手参加决赛;决赛可自备背景音乐,诵读时间不超过4分钟,规则另行通知。
四、举办时间及地点
初赛时间:待定
初赛地点:待定
(初赛、决赛具体安排请留意团委办公室9号楼206门口宣传栏和团委微博)
五、报名截至时间
即日起至10月20日(周二)晚上9:30前将报名表上交到9号楼206团委办公室广播站。
六、奖项设置
届时将邀请评委老师进行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评选,奖项设置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秀奖,并颁发获奖证书。
七、评分标准
(一)朗诵内容占15分。思想内容围绕主题,有教育意义;
(二)朗诵技巧占30分。口齿清晰,表达流畅,普通话标准,朗诵形式丰富,新颖,富有特色,朗诵声音洪亮;
(三)表演效果占25分。感情真挚,表现力、感染力强,节奏把握准确,能表现出作品内涵,营造良好的效果;
(四)节目形式占15分。形式灵活多变,令人耳目一新,决赛配乐,配乐需与朗诵篇章意境吻合,节奏和谐;
(五)形象仪表占15分。仪表端庄,气质优雅,服装得体,表情自然,动作大方得体,精神饱满。
附件:中华诗文朗诵比赛报名表
共青团广东省机械高级技工学校委员会
2015年10月14日